【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19-11-25 浏览量:615

尊敬的各位老师:

接省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科技类、附件2社科类),为组织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原则上应为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其它申报条件。

二、申报管理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本年度我校推荐限额为30项,其中社科类10项、科技类20项。

2.2019年起,我校推荐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的科研项目,原则上从培育项目中优先推荐。

3.考虑到有些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未申报校级培育项目,本次申报工作同时面向该部分教师,从申报书中择优推荐。

4.省教育厅明确2019年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不提供资助经费。学校为获批立项的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提供资助经费(科技类1/每项、社科类0.5/每项),其中校级培育项目一经获批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立项,即刻结项,培育项目的资助经费转化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的学校资助经费,不再重复资助。

5.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办法(见附件34)进行管理。

三、工作安排

1.请申报的老师于126(13周周五)17:00将电子版《申请书》(附件5科技类、附件6社科类)统一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教学单位+申报2019年度省中青年项目

2.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通知入选申请人提交后续相关材料。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科技类)

      2.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类)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5.2019年教育厅(科技类)申报书

      6.2019年教育厅(社科类)申报书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沈松文  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