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科研孵化项目“预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19-12-13 浏览量:417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进一步提高孵化成效,推进我校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学校新出台“校级科研孵化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孵化项目依据资助对象不同,分为预研项目、培育项目和育苗项目三类。学校现组织2019年度“预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预研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预研项目。

3.项目应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且为实际参加项目研究的人员,允许我校学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

4.已受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资助的入选人,以及已获我校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孵化项目。

二、申报管理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科技类、附件3社科类)项目类别选择“预研项目”

2.科研工作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

3.学校为获批的预研项目提供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社科类1万元、科技类3万元。项目经费分2次划拨,即立项后划拨经费总额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划拨余下经费。

三、工作安排

请申报的老师202013(17周周五)将电子版《申请书》提交至各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处。

各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20201317:00将电子版《申请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实施办法

         2.申请书(科技类)

         3.申请书(科技类)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沈松文,联系电话: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