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21-01-07 浏览量:577

各位老师,大家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通告》、《条例》、《指南》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等。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工作部联系申请账号。

4.2021年度基金委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试点。

6.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我校受理截止时间定为2021225日(周四)下午18:00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材料等附件均需在线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7.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阶段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至基金委,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但为方便校内申报审查工作,系统申请书经科研工作部审核后,申请人需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工作部(主3#803)。

二、特别说明

1.本年度我校通过厦大科技处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处提供“20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会议资料”、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厦大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材料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21118日后在厦大科技处主页http://std.xmu.edu.cn/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专栏”(以下简称《申请专栏》)中下载。

2.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模板见《申请专栏》),与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送我部审核。

3.申请人应做好申报自查工作,提交纸质《形式审查明细表》1(见《申请专栏》)。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将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进行更换。

三、申请时间安排

202121日前

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并以邮件方式向科研工作部提出开户申请(已有账号的可继续使用,但也需报备,以便我部提前了解2021年度申报情况)。

邮件主题姓名+项目类型,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电子邮箱,职称,拟定的申报题目,是否有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须列明合作单位)。

2021215日前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

2021225日前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成《申请书》撰写,并提交。

202133日前

科研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202135日前

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工作部。

包括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形式审查明细表》各1份。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我校申请时间安排做好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研工作部寒假期间全程接受咨询。为避免邮件接收不及时,请申请人发完邮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经办人。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许婕    电话:0596-628805915960266414

  

  

科研工作部

20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