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20-2021学年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21-07-19 浏览量:428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完成2020-2021学年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根据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现组织教师登记2020-2021学年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各位教师登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准确、如实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范围:

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咨询调研报告、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含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学科竞赛指导等。

  2020-2021学年的科研考核范围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

二、登录方式:

方式一:直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t.xujc.com

方式二:登录科研工作部网站http://kyb.xujc.com,点击“科研管理系统”链接直接进入。

注:校内网可直接登录,校外网需要通过VPN方式登录,https://webvpn.xmu.edu.cn/

用户名:教工号(JGXY0000);默认密码:123456;角色选择:普通教师。

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如遗忘密码,请联系科研工作部胡辰昕。

三、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信息统一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查看、确认成果信息,无需重复登记;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第二完成人进行信息登记,以此类推。

(二)成果登记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应上传立项公文(纵向)或立项书(横向),提交结题应上传结题证书或结题通知。

2)论文成果应上传纸质版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A&HCISCISSCIEICPCI-SCPCI-SSH等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

3)著作成果应上传纸质版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的扫描件,专著须至少提供2篇与著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与他人合著的须提供撰写字数证明,否则按考核系数进行计分。

4)咨询调研报告应上传相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批示、公章、公函等,并明确指出采纳内容和价值。其中被企业采纳的,将由学校另行组织审核确认。

5)科研成果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

6)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上传授权证书。

7)艺术类、建筑类作品应上传发行、出版、获奖、参展、收藏有效证明。

8)学科竞赛指导应上传比赛通知、参赛报名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上须有竞赛组织单位签章。选择关联科研项目/成果的,需附相关科研项目/成果的信息。

9CPCI-SSHCPCI-SEI(会议)补录检索报告的,将检索报告发至科研工作部邮箱,系统上无须补录。

四、登记时间:

(一)科研管理系统目前处于开放使用状态,教师应于2021730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2021730日至831日之间的成果,可在下一学年学期初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应于2021831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科研工作部,参见附件6

五、注意事项:

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如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的成果,在2020-2021学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将无法被核算。

六、相关材料: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

附件3: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的补充规定

附件4:关于艺术类、建筑类赛事及展览认定科研工作量的补充目录(试行)

附件5:核心学术刊物目录

附件6: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胡辰昕,联系电话:6288830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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