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1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21-07-23 浏览量:281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接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省社科规划办将省公安厅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纳入2021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管理。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研究项目从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目录中选择(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学风优良,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项目申请人:1)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3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终止之日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4.《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5.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6.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人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给予撤项处理。

四、项目资助金额及研究期限

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共立项5项,项目资助金额及研究期限详见附件1。

五、结项要求

(一)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论文、专著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二)研究成果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结项:

1.项目成果在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并注明系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资助;

2.项目成果获得省公安厅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的;

3.项目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字数不得少于15万字,允许成果先出版后结项。

(三)研究成果申请免于同行专家鉴定的,参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我校申报安排

(一)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于7月26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二)我部审核后,通知提交3份纸质版申报材料(A3纸双面印制)至科研工作部(主3#803)。

祝好!

 

附件:1.2021年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课题

2.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

3.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福建省公安理论研究专项论证活页

4.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林丽鹏  0596-6288255

科研工作部

20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