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23-01-11 浏览量:82

各位老师,大家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预计一月中旬正式发布、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通告》、《条例》、《指南》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申请人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4.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等。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工作部联系申请账号。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223日(星期四)下午17:00

5. 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请申请人在信息系统开放后尽早邀请主要参与者填写个人简历,以免申请时系统繁忙影响填报。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6.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7.申请阶段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至基金委,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但为方便校内申报审查工作,系统申请书经科研工作部审核后,申请人需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工作部(主3#803)。

二、重要变化:

1. 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2. 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3.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避免计划书阶段产生分歧。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含主持和参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必须在35日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厦大科技处在申请专栏中提供协议模板),合作各方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上传至厦大科技信息系统联合申请协议模块,经科研秘书初审、厦大科技处复核、合作单位签署协议一式五份。在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的同时申请人应向科研工作部提供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合作各方已签字及盖章)的原件一式三份,在申请时未提交签字盖章页的项目立项后不予补盖。

  三、特别说明

1.本年度我校通过厦大科技处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厦大科技处提供“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会议资料”、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厦大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材料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23120日后在厦大科技处主页http://std.xmu.edu.cn/“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专栏”(以下简称《申请专栏》)中下载。

2.经厦大科技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科技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换。系统重新开放提交的具体时段、时长,将由厦大科技处根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申请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

               工作内容

 202321日前

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并以邮件方式向科研工作部提出开户申请(已有账号的可继续使用,但也需报备,以便我部提前了解2023年度申报情况)。

邮件主题姓名+项目类型,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电子邮箱,职称,拟定的申报题目,是否有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须列明合作单位)。

 2023215日前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

 2023223日前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成《申请书》撰写,并提交。

 202333日前

科研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202336日前

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工作部。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我校申请时间安排做好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研工作部寒假期间全程接受咨询。为避免邮件接收不及时,请申请人发完邮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经办人。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赵莉莉    电话:0596-628883018359615182

  

  

科研工作部

202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