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作者:科研部  2023-10-18 浏览量:20

尊敬的各位老师:

接省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为组织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我校限额推荐4项。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我校面向校级以上平台进行申报,我校限额推荐3项。

(三)信息化专项

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设置信息化专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基础教育:聚焦区域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用、区域教育数据治理、区域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新媒体新技术支持教育教学变革等方向。

2.高等教育: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数字治理能力提升、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

我校限额推荐1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申报管理

  1.省教育厅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重点项目和信息化专项择优立项。我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已获得立项的校级培育项目优先推荐。

2.省级财政将对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学校为获批立项的一般项目提供资助经费1万元/每项、信息化专项提供资助经费0.5万元/每项。

凡是有学校资助的项目到期时,除满足省教育厅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外,还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 1 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并标注项目来源信息。

  3.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办法(见附件12)进行管理。

  四、工作安排

  1.请申报的老师于1027(6周周五)12:00将电子版《申请书》(附件3)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教学单位+姓名+申报2023年度省中青年项目(科技类)

2.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将通知提交纸质材料。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赵莉莉  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