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开展我校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工作部 2016-09-01 浏览量:406各位老师:
为提高我校科研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把握学校科研状况,学校定制了“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该系统将于暑假期间进行试运行,现通知开展我校科研成果登记工作。请各位老师登录系统准确、如实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科研奖励、科研工作量核算、统计决策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范围:
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咨询调研报告、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含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学术活动等。
二、系统账号:
科研管理系统网址:kyxt.xujc.com;账号:教工号(如:JGXY0000);默认密码:123456;角色选择:普通教师。注意登录系统后于第一时间修改个人密码(首页-修改密码)。
三、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信息统一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查看、确认成果信息,无需重复登记;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第二完成人进行信息登记,以此类推。
(二)成果登记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材料),如下:
(1)科研项目应上传立项公文(纵向)或立项书(横向),如已结题还需上传结题通知。
(2)论文成果应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SCI、SSCI、EI、CPCI-S、CPCI-SSH等论文还需提供厦大图书馆开具的检索报告;如在会议上公开宣读论文,需提供会议议程证明等。
(3)著作成果应上传封面、版权页、封底。
(4)咨询调研报告应上传相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批示、公章、公函等,并明确指出采纳内容和价值。
(5)成果获奖应上传上级单位发布的奖励通告及获奖证书。
(6)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上传授权证书。
(7)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应上传发行、出版、参展或收藏的有效证明。
四、登记及审核时间:
(一)教师应于9月5日前完成成果登记工作并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审核。
(二)各教学单位应于9月1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主要审核填报信息是否完整以及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三)科研工作部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全校科研成果信息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即予以认定。
五、相关材料:
(一)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附件1)
(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附件2)
(三)核心学术刊物目录(附件3)
由于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许婕 联系电话:0596-6288059
致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