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2017-01-06 浏览量:350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2、3、4)等相关文件。建议我校教师重点关注“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5、6)。

二、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可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可与科研工作部联系申请开户。

三、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四、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截止时间

工作内容

2017年1月18日前

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并以邮件方式向科研工作部提出开户申请(已有账号可继续使用,但也需报备,以便我部提前了解本年度申报情况)。

邮件主题“姓名+项目类型”,内容应包括电子邮箱,职称,拟定的申报题目或方向。

2017年2月24日前

申请人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后完成《申请书》撰写,并提交。

涉及联合申报的需提前报备。

2017年3月1日前

科研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并退回修改。

2017年3月7日前

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工作部。

申报材料包括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3份(要求双面打印,3份申请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五、目前我校通过厦门大学科技处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处提供“2017申请工作会议资料”、《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协议书》等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17年1月10日后在厦大科技处主页http://std.xmu.edu.cn/中下载。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我校工作安排做好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部联系。

1.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doc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

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pdf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doc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许婕 电话:0596-6288059  15960266414

科研工作部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