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2017-06-12 浏览量:403各位老师: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经费资助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今年不再专门设置重点项目和产学研项目。
(二)对获准立项的项目,省教育厅将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同时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提供配套经费。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向
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向(详见《通知》)。
三、申报名额
本年度我校推荐名额28项,其中科技类13项、社科类15项。
四、考核管理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按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办法(见附件2、3)进行考核管理。
需特别关注:项目到期时,除满足省教育厅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外,还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二类及以上核心学术刊物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并做好项目来源标注。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2017年6月18日(周日)前,申请人选择填写电子版《申请书》(见附件4、5),并发送至各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处。本次申报以教学单位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2017年6月20日(周二)前,各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对本单位教师提交的《申请书》进行整理汇总,并送学术主管审阅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三)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将通知入选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祝工作愉快!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工作联系人:许婕,联系电话:0596-6288059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doc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pdf
科研工作部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