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17-11-22 浏览量:620

关于开展20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现将我校20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导师招生资格申报和确认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二、研究生导师资格申报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当好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2.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以厦大对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规定为准,一般考核近三年核心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有在研科研项目。

4.能够按照厦门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提供导师配套经费(课题项目经费支出确有困难者,我校酌情给予资助)

三、请各单位根据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厦门大学对应单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四、请各单位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报《厦门大学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学术主管审核后,于128之前统一将符合遴选条件教师的简况表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jgxyyjsb@xujc.com

五、学校根据各单位导师申请情况,结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经厦门大学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20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

特此通知,祝您工作愉快!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韩 雪   联系方式:0596-6288830


研究生工作部

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