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17-2018学年科研成果信息的补充通知
作者: 2018-09-07 浏览量:493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部于2018年7月3日发邮件通知要求各位教师在2018年7月27日之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鉴于部分教师的科研成果在暑假期间发表,以及部分教师需要重新修改的信息尚未提交,为方便教师完整地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补充通知如下:
1.2017-2018学年的科研考核范围为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
2.教师应于2018年9月11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9月11日以后系统将关闭,不再登记核算上一学年的科研成果。
3.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如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修改提交补充材料;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4.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和学科竞赛指导的科研工作量核算单应于2018年9月11日前递交至科研工作部。
5.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的成果,在2017-2018学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将无法被核算。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 联系电话:6288292
科研工作部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