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2018-12-21 浏览量:355各位老师,大家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申请培训手册》。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工作部联系申请开户。
4.2019年度基金委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我校受理截止时间定为2019年3月5日(星期二)下午18:00。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3份(要求双面打印,均为原件)提交至我部,由我部统一送交厦大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
二、特别说明
1.本年度我校通过厦大科技处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处提供“20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会议资料”、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际(地区)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协议书》等材料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19年1月10日后在厦大科技处主页http://std.xmu.edu.cn/下载。
2.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签署《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协议书》,与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详细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送我部审核。涉及联合申报的,请提前报备。
3.申请人应做好申报自查工作,提交纸质《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2019年1月10日后在厦大科技处主页http://std.xmu.edu.cn/下载)。对我部(或厦大科技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将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进行更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请时间安排
截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9年1月21日 | 申请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材料,并以邮件方式向科研工作部提出开户申请(已有账号的可继续使用,但也需报备,以便我部提前了解2019年度申报情况)。 邮件主题“姓名+项目类型”,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电子邮箱,职称,拟定的申报题目,是否有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列明合作单位)。 |
2019年2月12日 |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 |
2019年2月25日 |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成《申请书》撰写,并提交。 |
2019年3月1日 | 科研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
2019年3月5日 | 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工作部。 申报材料包括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3份;《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 |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我校工作安排做好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部联系。寒假期间仍接受咨询!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联系人:许婕电话:0596-6288059;15960266414
科研工作部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