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申报】关于组织推荐厦门市“平台制”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作者: 2019-01-08 浏览量:1023各位老师,大家好!
现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平台制”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及相关文件(见附件2)转发给大家。为配合开展市“平台制”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机制
“平台制”,即建立科技特派员对接平台,市各区根据实际需求,通过平台遴选所需的科技特派员(与“下派制”不同,无需进驻镇街)。
二、选派基本条件
科技特派员需是具有专业知识(技术)、有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经验、拥有技术成果的各类技术人员(不限学历、专业、职称等)。
三、服务方式
于平台注册备案的科技特派员接到服务联系电话后,及时到需求方开展服务,并于服务结束后填报《“平台制”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表》,作为领取科技特派员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经费补助
1.对开展技术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市财政补贴标准按实际到现场服务的次数予以补贴(每人每次300元/半天、600元/天),每人每年原则上以2万元作为限额标准。
2.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企业、创办众创空间、开展产学研用合作项目等,市财政给予分类经费补助或扶持(详见附件2)。
五、推荐程序
1.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有意向的老师填写《“平台制”科技特派员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并于1月16日(周三)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处。鼓励与厦门市企业已有合作关系的教师积极申报。
2.各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汇总电子版《登记表》,并送本单位学术主管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各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于1月18日(周五)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电子版《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同时提交纸质《汇总表》1份(需签字、盖章)。待我部审核后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平台注册备案。
祝好!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工作联系人:许婕,联系电话:0596-6288059
附件:1.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平台制”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
科研工作部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