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申报通知

作者:  2019-04-25 浏览量:532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发布了《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组织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积极开展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学习研究,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创新理念与生动实践,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为奋力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申报人必须在《课题指南》(附件1)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并在项目申请书中填写选题方向。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年度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重大项目5万、年度项目3万、一般项目1万。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与省社科规划项目同等待遇。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5项,年度项目拟立60项左右,一般项目拟立20项左右,具体立项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尚有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和省研究中心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和年度项目。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

五、省研究中心项目完成时间为两年,预期成果主要以论文或研究报告为主。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要公开发表2篇以上(每年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其中在CSSCI来源期刊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不少于1篇;年度项目结项时要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每年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或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文章,或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1篇文章;一般项目结项时至少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重大项目结项时需提供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相关部门采用意见;年度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厅局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一般项目结项时需提供县处级以上的部门采用意见。具体结项要求及免鉴定条件另行通知。

六、申报材料

1.请申报人515(周三)17:00报送以下材料:(1)《省中特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项目论证》(附件3)活页一式16份,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3)《省中特项目申请书》、《项目论证》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主题统一为:申报2019年度省中特项目

2.申请书所需的申报数据代码和经费管理办法均参照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请详见附件4-5

3.申报材料填写不规范以及没有按照要求填写的,我部不予受理上报。请申报人自行做好检查、排版工作。

4.项目申请所需材料及申报相关文件可从邮件附件中查询下载或从科研工作部网站下载http://kyb.xujc.com/main.htm

七、未尽事宜,敬请来电咨询。

  

附件:1.课题指南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论证

4.申报数据代码表

5.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祝好!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孟 峥  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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