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申报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2019-06-06 浏览量:779各位老师:
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大家,请积极申报。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类型
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查报告、咨询报告。
二、申报成果时限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细则(含奖励范围和奖项设置、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等)详见附件2中《评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四、校内申报安排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因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10项),校内申报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提交电子材料(6月24日前)
申报人规范填写《申报表》、《评审表》(注意选择参评成果类型相应的表格),并将《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二)学校拟定推荐名单(6月28日前)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通知相关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7月3日前)
申报人登录评奖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评奖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进行填写、录入、上传。其中,著作类成果也请上传与原件相符的电子版。
(四)学校进行申报公示(7月5日前)
申报成果在科研工作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日历天。
(五)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7月10日前)
待申报成果于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纸质材料:《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成果原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附在《申报表》后装订)。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申报表、评审表、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评审指标体系等见附件2。
祝好!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许婕,联系电话:0596-6288059
科研工作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