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申报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2019-06-06 浏览量:779

各位老师:

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关于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大家,请积极申报。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类型

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查报告、咨询报告。

二、申报成果时限

2017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或2015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三、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细则(含奖励范围和奖项设置、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等)详见附件2中《评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四、校内申报安排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因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10),校内申报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提交电子材料624日前)

申报人规范填写《申报表》、《评审表》(注意选择参评成果类型相应的表格),并将《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二)学校拟定推荐名单628日前)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初步确定推荐名单,并通知相关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73日前)

申报人登录评奖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按照评奖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进行填写、录入、上传。其中,著作类成果也请上传与原件相符的电子版。

(四)学校进行申报公示75日前)

申报成果在科研工作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日历天。

(五)申报人提交纸质材料710日前)

待申报成果于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提交纸质材料:《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成果原件1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附在《申报表》后装订)。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2.申报表、评审表、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评审指标体系等见附件2


祝好!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许婕,联系电话:0596-6288059

  

附件:1.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附件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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