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18-2019学年科研成果信息的补充通知

作者:  2019-08-30 浏览量:889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部于201978日发邮件通知要求各位教师在719日之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鉴于部分教师的科研成果在暑假期间发表,以及部分教师需要重新修改的信息尚未提交,为方便教师完整地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补充通知如下:

1.2018-2019学年的科研考核范围为201891日到2019831日。

2.教师应于201996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96日以后系统将关闭,不再登记核算上一学年的科研成果。

3.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如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修改提交补充材料;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4.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应于201996日前递交至科研工作部。

5.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的成果,在2018-2019学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将无法被核算。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联系电话:6288830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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