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0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作者: 2020-11-06 浏览量:442尊敬的各位老师:
接省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为组织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申报管理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本年度我校推荐限额为20项。
2.我校推荐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原则上从校级培育项目中优先推荐。
3.符合申报条件但未申报校级培育项目的老师,择优推荐。
4.省教育厅2020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不提供资助经费,学校为获批立项的项目提供资助经费1万元/每项。由学校资助的项目到期时,除满足省教育厅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外,还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1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并标注项目来源信息。
5.项目按照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办法(见附件2、3)进行管理。
四、工作安排
1.请申报的老师于11月18日(第10周周二)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附件4)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教学单位+姓名+申报2020年度省中青年项目(科技类)。
2.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将通知提交纸质材料。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赵莉莉 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