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 2021-01-05 浏览量:771各位老师:
大家好!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已公布(见附件1),申报前请仔细阅读《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见附件2),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现将申报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与条件
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见附件2),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高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8日:教师/学生可查看企业项目指南,进行项目申报准备。
2021年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教师/学生申报项目;校级管理员审核校内申请。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5日:企业评审项目;校企签订合作协议;项目负责人上传合作协议;企业确认协议并提交立项报告。
项目申报咨询:cxhz@moe.edu.cn。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蓝明通 0596-6288292
附件:
1.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年12月)
迎评促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