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20-2021学年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作者: 2021-07-19 浏览量:430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完成2020-2021学年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根据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现组织教师登记2020-2021学年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各位教师登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准确、如实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范围:
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咨询调研报告、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含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学科竞赛指导等。
2020-2021学年的科研考核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登录方式:
方式一:直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t.xujc.com;
方式二:登录科研工作部网站http://kyb.xujc.com,点击“科研管理系统”链接直接进入。
注:校内网可直接登录,校外网需要通过VPN方式登录,https://webvpn.xmu.edu.cn/
用户名:教工号(JGXY0000);默认密码:123456;角色选择:普通教师。
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如遗忘密码,请联系科研工作部胡辰昕。
三、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信息统一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查看、确认成果信息,无需重复登记;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第二完成人进行信息登记,以此类推。
(二)成果登记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应上传立项公文(纵向)或立项书(横向),提交结题应上传结题证书或结题通知。
(2)论文成果应上传纸质版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A&HCI、SCI、SSCI、EI、CPCI-S、CPCI-SSH等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
(3)著作成果应上传纸质版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的扫描件,专著须至少提供2篇与著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与他人合著的须提供撰写字数证明,否则按考核系数进行计分。
(4)咨询调研报告应上传相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批示、公章、公函等,并明确指出采纳内容和价值。其中被企业采纳的,将由学校另行组织审核确认。
(5)科研成果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
(6)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上传授权证书。
(7)艺术类、建筑类作品应上传发行、出版、获奖、参展、收藏有效证明。
(8)学科竞赛指导应上传比赛通知、参赛报名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上须有竞赛组织单位签章。选择关联科研项目/成果的,需附相关科研项目/成果的信息。
(9)CPCI-SSH、CPCI-S、EI(会议)补录检索报告的,将检索报告发至科研工作部邮箱,系统上无须补录。
四、登记时间:
(一)科研管理系统目前处于开放使用状态,教师应于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2021年7月30日至8月31日之间的成果,可在下一学年学期初补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科研工作部,参见附件6。
五、注意事项:
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如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的成果,在2020-2021学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将无法被核算。
六、相关材料: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
附件3: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的补充规定
附件4:关于艺术类、建筑类赛事及展览认定科研工作量的补充目录(试行)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胡辰昕,联系电话: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