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公布】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 2021-10-20 浏览量:423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进一步营造科研学术氛围、表彰先进,激发广大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学校组织开展了“2020-2021学年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本次科研工作先进个人遴选工作由科研工作部提出评选建议条件和初步名单,评选条件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名单经校学术委员会表决通过,确定人文与传播学院苏新春等23名教师为我校“2020-2021学年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许婕,电话:0596-6288059
科研工作部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