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2-06-22 浏览量:378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

接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今年组织开展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活动。现将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本届评审设置基础理论研究类和应用对策咨询类共10个学科评审组。基础理论研究类包括:(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2)哲学、文学、历史学;(3)经济学、管理学;(4)法学、教育学;(5)综合。应用对策咨询类包括:(1)应用对策经济;(2)应用对策社会;(3)应用对策文化;(4)应用对策综合;(5)科普读物。

申报者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组,以便按所报学科组进行评审。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对申报项目分组作适当调整。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总数设上限为180项,一等奖26项,二等奖52项,三等奖102项。为确保成果质量,允许各学科组各等次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审申报成果范围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一)申报主体

申报参评者应为本市居民或集体,或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人事关系在我市;非本市户籍居民或集体研究厦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

1.申报参评基础理论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申报参评应用对策咨询类的论文和著作,须以厦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研究内容,可以是在各级报刊(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的调查报告、咨询报告、课题或不宜公开发表但为领导决策或市级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须附省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市、区级及以上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成效的肯定性证明)。

3.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其发表的时间,上限为2019年1月1日,下限为2021年12月31日。由出版社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印刷的时间为准,再版、再印时间无效;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转载和摘登的日期无效;没有出版或发表的对策咨询成果,根据其被市、区两级实际部门采用的时间来确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所有成果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每人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5.丛书只以单本申报,同一主题、成系列的著作可以成套申报;

6.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不能参评,其中的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形式申报;主题集中的个人论文集,可作为专著形式申报。主题分散的个人论文集,只以其中单篇论文形式申报;

7.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8.社科类译著申报时,论文应附外文原件或复印件,专著至少应附外文原件(复印件)的一个章节。用外文撰写发表的论著,论文要求附整篇译文,专著要求附不少于一万字的中文内容摘要;

9.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科书;

10.科普读物应是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读物;

11.我市作者与外地作者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为我市的成果可以申报,并且只评我市作者完成的部分;第一作者不是我市的成果以及不能明确我市作者所完成部分的成果不能申报;

12.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已调入我市的作者成果可以申报,已经调出我市的作者成果不能申报。

(三)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2.文学作品、文学性的人物传记、描述性的资料书、新闻报道和宣传性文章,以及电子音像作品;

3.未公开发表和出版又无省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市级及以上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成效的肯定性证明的;

4.已在相当或高于本活动的评审中获奖的成果;

5.知识产权或版权有争议的成果。

三、申报单位

本届评审设置下列申报单位:厦门市评委办(设在市社科联)、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我校成果申报受理单位为市评委办。

四、我校申报安排

(一)本届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期为即日起至7月15日。

(二)请有意申报者于7月1日前将拟申报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以便我部做好后续工作。

(三)请申报者填写附件的《申报表》和与成果形式对应的《评审表》,于7月8上午8点将《申报表》、《评审表》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不超过100MB)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四)经我部初审后,通知申报者登陆“http://222.73.214.245:8088/”“厦门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市评委办审核。 

(五)经市评委办审核通过后,申报者从系统上下载并打印《申报表》和《评审表》,按照要求报送以下纸质材料至科研工作部(主3#803):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2份(必须1份为原件)。调查报告、咨询报告、课题涉及保密或不宜公开发表的申报按保密要求填写申报表,原件直接送市评委办按保密规定处理。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五、其它事项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祝好!

 

附件:1.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实施办法

2.申报表

3.评审表

4.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林丽鹏 0596-6288255

 

科研工作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