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3-06-19 浏览量:67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高校教师厚积薄发,加强基础研究,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本年度计划立项100项,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主要资助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2)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资助范围
1.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新成果;
2.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和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成果;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全职教师或退休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电子版(或其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后期资助项目:
(1)申请人承担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项;
(2)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申请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4)申报成果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
(5)申报成果为近3年答辩通过的(答辩时间在2020年6月30日以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6)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7)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一)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2—4项。各申报单位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即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请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报:
(1)申请人在线填写申报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成果”;下载“申报成果介绍”模板,填写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
(2)以附件形式上传PDF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3)请申请人于6月26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填报完成后,立即将申报相关事项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格式:姓名+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已完成系统填报。
(4)科研工作部将对申请书进行在线审核。待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提交1份纸质材料(A4纸双面印制,申请人和成员签名)至科研工作部(主3#803)。
祝好!
附件:1.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自动生成)
2. 202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林丽鹏 0596-6288255;15060596921
科研工作部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