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孵化项目的通知
作者: 2023-09-22 浏览量:74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进一步提高孵化成效,推进我校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2023年度校级孵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孵化项目依据资助对象不同,分为预研项目、培育项目和育苗项目三类。
一、申报条件
孵化项目应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和项目组成员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且为实际参加项目研究的人员,允许我校学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
已受“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资助的入选人,以及已获我校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孵化项目。
(一)预研项目
1.预研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预研项目。
(二)培育项目
1.培育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在研的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培育项目。
(三)育苗项目
1.育苗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于我校在聘期间未主持过任何纵向科研项目。
2.在研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育苗项目。
二、资助经费
学校为获批的孵化项目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额度分别为:
(一)预研项目
社科类1万元、科技类3万元。
(二)培育项目
社科类0.5万元、科技类1万元。
(三)育苗项目
社科类0.3万元、科技类0.5万元。
三、申报管理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科技类、附件3 社科类),注意选择“项目类别” 。
2.请于2023年10月31日17:00点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3.科研工作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
特此通知。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联系电话: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