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研孵化项目的通知

作者:  2023-09-22 浏览量:74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进一步提高孵化成效,推进我校科研工作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实施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2023年度校级孵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孵化项目依据资助对象不同,分为预研项目培育项目育苗项目三类。

一、申报条件

孵化项目应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和项目组成员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且为实际参加项目研究的人员,允许我校学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

已受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资助的入选人,以及已获我校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孵化项目。

(一)预研项目

1.预研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预研项目。

(二)培育项目

1.培育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40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在研的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培育项目。

(三)育苗项目

1.育苗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为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于我校在聘期间未主持过任何纵向科研项目。

2.在研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育苗项目。

二、资助经费

学校为获批的孵化项目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资助额度分别为:

(一)预研项目

社科类1万元、科技类3万元。

(二)培育项目

社科类0.5万元、科技类1万元。

(三)育苗项目

社科类0.3万元、科技类0.5万元。

三、申报管理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科技类、附件社科类)注意选择“项目类别” 。

2.请于20231031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3.科研工作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实施办法

       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申请书(科技类)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级科研孵化项目申请书(社科类)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联系电话: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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