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23年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作者: 2023-12-04 浏览量:60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社科/科技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我校教师科研状况,现组织教师登记已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各位教师登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准确、如实登记科研成果信息,在2024年1月8日之前完成登记工作。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范围
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咨询调研报告、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含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
二、登录方式
方式一:直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t.xujc.com;
方式二:登录科研工作部网站http://kyb.xujc.com,点击“科研管理系统”链接直接进入。
注:校内网可直接登录,校外网需要通过VPN方式登录,https://webvpn.xmu.edu.cn/http/77726476706e69737468656265737421fbee598869287d5a7d468aa395
用户名:教工号(JGXY0000);默认密码:123456;角色选择:教职工。
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如遗忘密码,在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按步骤填写即可(用户名:教工号、邮箱:学校邮箱@xujc.com)。
三、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信息统一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查看、确认成果信息,无需重复登记;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第二完成人进行信息登记,以此类推。
(二)成果登记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应上传立项公文(纵向)或立项书(横向),提交结题应上传结题证书或结题通知。
2.论文成果应上传纸质版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全部正文、封底的扫描件;A&HCI、SCI、SSCI、EI、CPCI-S、CPCI-SSH等论文还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报告。
3.著作成果应上传纸质版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的扫描件,专著须至少提供2篇与著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与他人合著的须提供撰写字数证明,否则按考核系数进行计分。
4.咨询调研报告应上传相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批示、公章、公函等,并明确指出采纳内容和价值。
5.科研成果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
6.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上传授权证书。
7.艺术类、建筑类作品应上传发行、出版、获奖、参展、收藏有效证明。
8.学科竞赛指导获奖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及之后无需登记系统,由校企校地合作部统一申报。
四、登记注意事项
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若提交后发现填写有误,可在登记页面自行撤回(审核后无法撤回);若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若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若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
五、相关材料
附件2:厦大嘉研〔2022〕1号: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2 年修订)
附件3:厦大嘉研〔2022〕5号:《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2年修订)》补充规定
附件4:厦大嘉研〔2020〕4号:关于艺术类、建筑类赛事及展览认定科研工作量的补充目录(试行)
附件5:厦大嘉研〔2022〕8号: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咨询调研报告科研工作量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 郑翊君,联系电话: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