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2025-01-15 浏览量:10

各位老师:

近日省科技厅发布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省基金资助体系包括6个项目类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创新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青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青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青项目)、攻关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攻青项目)。其中,面上、创青项目继续实施2023-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申报指南、申报代码详见附件1

(二)我校教师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厦门大学推荐至省科技厅,请关注面上项目及创新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我校申报限额)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必须符合《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科规〔20246号)规定(见附件4)。

2.申请人只能选择省自然科学基金一个项目类别申报1项。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各类省级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申报优青、杰青、攻青等人才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3.申请书简表中“主要学科”应选择到最末级学科,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4.项目起止时间填写202551日至2028430日(不可调整),起止时间内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合理规划研究内容和目标,项目提前验收原则上不早于结束日期前半年。

5.按照《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闽科监〔20201号),“基础研究类项目,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

6.项目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应当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国科发监〔2023167号)由申报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批准。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书中验收成果提供形式、验收量化考核指标,是立项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二)面上项目

支持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学科总体均衡协调持续发展。申请资助经费上限10万元。

申请人应是196851日后出生。申请人不得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未结题或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及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三)创新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青项目)

支持科研起步阶段,未获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基础研究,促进基础研究后继青年科技人才培育。申请资助经费上限8万元。

申请人应是:男性199011日后出生,女性198711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扫描上传申请书附件:博士学位证书(国外或台港澳博士学位附加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

1.申请人在2139之前按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见附件23,因系统暂未开始申报,申请书届时以系统提交的版本为准)。

2.申请项目由科研工作部组织审核,并通知入选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完成申报。

3.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有自筹经费,需在申报时上传单位自筹经费证明(格式见附件6)。

4.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国内同行专家名单(省外专家),供遴选同行评议专家时参考(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人姓名、申请项目名称、须回避的专家姓名、单位、专业方向。以纸质信密封好后提交至科研工作部)。

5.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213日前

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

218日前

科研工作部组织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含备选项目),并通知相关申请人。

221日前

相关申请人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待定

根据厦大科技处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申请人完成项目修改完善工作。

 

 附件:1.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面上)

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创青)

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5.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6.单位配套经费来源证明

 

祝好!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联系电话: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