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2025-01-17 浏览量: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中旬申请功能开放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通告》、《条例》、《指南》及相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申请人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申请规定),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项目申请人使用手册》等。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科研工作部联系申请账号。
4.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5.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请申请人在信息系统开放后尽早邀请主要参与者填写个人简历,以免申请时系统繁忙影响填报。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获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须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合作单位名称、合作者姓名等)。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信息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17:00。
7.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为方便校内申报审查工作,系统申请书经科研工作部审核后,申请人需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一式1份,双面打印),签字后提交至科研工作部。
二、 重要变化:
1.2024年起,基金委已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的申请限制。
2.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避免计划书阶段产生分歧。鉴于以往有多个项目在计划书阶段与合作单位产生分歧的情况出现,我校要求与外单位联合申报(含主持和参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约定经费分配,在申请时未签署协议或提交未签署协议说明的项目立项后学校将不予盖章。
三、特别说明
1.本年度我校继续通过厦大科技处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处提供“202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会议资料”、基金委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厦大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材料供申请人参考,以上材料均可于2025年1月22日后在科技处主页http://std.xmu.edu.cn/的“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专栏”中下载。
2.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厦大科技处在申请专栏中提供协议模板),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上传至厦大科技信息系统联合申请协议模块,经科研工作部初审、科技处复核、合作单位签署协议一式四份。联合申报项目应在3月1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
四、申请工作进度安排
截止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5年1月24日前 | 申请人将拟申报情况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主题“姓名+项目类型”,邮件内容应包括拟定的申报题目,是否有合作单位(有合作单位的须列明合作单位)。 没有系统账号的同时向科研工作部提出开户申请(需提供申请人电子邮箱、证件类型、证件号、职称的信息),已有账号的可继续使用。 |
2025年2月10日前 |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和成果信息。 |
2025年2月27日前 | 申请人在系统中完成《申请书》撰写,并提交。 |
2025年3月3日前 | 科研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
2025年3月7日17:30 | 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报送至厦大科技处(科技处不受理不在清单中、个人提交的申请书),系统首轮关闭。 |
2025年3月8日 | 厦大科技处在线确认申请书、进行人员情况核对。本轮未提交的申请书,科技处将不予进行形式审查。 |
2025年3月14日17:30 | 开展首轮形式审查,审查过程中问题项目可由申请人要求退回。系统第二轮关闭。 |
2025年3月17日17:30 | 开展第二轮形式审查,审查过程中问题项目仅能由厦大科技处主动退回,不受理申请人要求的退回申请。系统第三轮关闭。 |
2025年3月18日 | 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工作部。 |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我校申请时间安排做好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为避免邮件接收不及时,请申请人发完邮件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经办人。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赵莉莉 电话:0596-6288830;18359615182
科研工作部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