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通知】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福建省专家的通知

作者:  2025-03-27 浏览量:10

尊敬的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专家的函》(附件1)和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福建省专家的函》(附件2),为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理论素养高,能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承担资助项目导向把关的职责。

专业能力强。本次推荐的专家包括艺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艺术专家应是在各自领域取得过突出成就,并且仍然活跃在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一线的骨干力量管理专家应是有着丰富管理经验的艺术机构、单位负责同志财务专家应是在艺术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熟悉成本结构的财务专业人员。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社会声誉良好。近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不予推荐。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能够参与艺术基金年度项目的咨询、评审、监督和成果运用等工作掌握使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具备参加通讯评审的能力。推荐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周岁。

、推荐程序

请推荐专家填写《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3月31前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国家艺术基金专家推荐表。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附件:1.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专家的函》

    2.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国家艺术基金福建省专家的函》

    3.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林丽鹏 0596-6288255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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