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的通知

作者:  2025-11-10 浏览量:10

尊敬的各位老师:

接省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为组织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我校限额推荐5项。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且具有一定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我校面向校级以上平台进行申报,我校限额推荐2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2.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附件1)。

  三、申报管理

  1.省教育厅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我校从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已获得立项的校级培育项目优先推荐。

2.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所在高校推荐指标。

3.学校为获批立项的一般项目提供资助经费1万元/每项。

凡是有学校资助的项目到期时,除满足省教育厅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外,还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 1 篇与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并标注项目来源信息。

  四、工作安排

  1.请申报的老师于111812:00将电子版《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邮件主题统一为:教学单位+姓名+申报2025年度省中青年项目(科技类)

2.经学校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将通知提交纸质材料。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赵莉莉  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