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6-06-03 浏览量:10尊敬的各位老师:
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类专项申报通知已正式发布,为做好我校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
该专项设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60万元、35万元和20万元。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
申报必须使用指南中的原题,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申报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成果要求方面,一般项目至少提交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详细要求和指南请见附件1。
二、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该专项设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35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
申报必须使用指南中的原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成果要求方面,培育项目,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详细要求和指南请见附件2。
三、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
该专项设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培育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60万元、35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原题,不可调整。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报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成果要求方面,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的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培育项目,如果是应用研究或综合研究,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如果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详细要求和指南请见附件3。
四、学生发展研究专项
该专项设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60万元、35万元和20万元。研究年限为1-2年,不得延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仅为1年。
申报必须使用指南中的原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成果要求方面,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要求提交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大、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详细要求和指南请见附件4
五、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
该专项设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35万元和20万元。研究年限为1-3年,不得延期。
申报须从指南中选题,不可调整,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成果要求方面,1年期的一般项目,要求至少提交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1年以上的一般项目,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详细要求和指南请见附件5
六、通用申报条件与限制
所有专项均适用以下规定: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生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结项鉴定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研究生专项。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七、学校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将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开放。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和《活页》,6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我部审核后,通知申报人打印提交纸质材料并盖章,申请人将加盖公章并签字的《申请书》和《活页》扫描件一起按时提交到平台上。逾期将无法提交。
申请书和活页、申报常见问题请见附件6、7、8。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林丽鹏 0596-6288255
附件:1.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指南
2.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指南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指南
4.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指南
5.202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指南
6.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
7.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
科研工作部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