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25-2026学年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作者:  2026-06-23 浏览量:10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做好2025-2026学年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根据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请各位教师登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于2026717前准确、如实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范围

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含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咨询调研报告、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

二、登录方式

(一)登录网址

1.直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t.xujc.com

2.登录科研工作部网站http://kyb.xujc.com进入首页,点击“科研管理系统”链接登录。

注:需使用校园网登录。

(二)登录方式

1.选择“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选择“账号密码”登录。

用户名:教工号(JGXY****);初始密码:123456;角色选择:教职工。

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如遗忘密码,可点击密码栏右侧“找回密码”。

三、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信息统一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查看、确认成果信息,无需重复登记;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第二完成人进行信息登记,以此类推。

(二)成果登记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应上传立项公文(纵向)或立项书(横向),提交结题应上传结题证书或结题通知。

2)论文成果应上传纸质版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全文、封底的扫描件;SCISSCIA&HCIEICPCI-SCPCI-SSH等论文还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

3)著作成果应上传纸质版著作的出版合同、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的扫描件。其中,专著须提供至少2篇与著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与他人合著的须提供撰写字数证明,否则按考核系数进行计分。

4)科研成果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

5)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上传授权证书。

6)咨询调研报告应上传报告原件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包括主要领导批示或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公函,并明确指出采纳内容和价值。

7)艺术类、建筑类作品应上传发行、出版、获奖、参展、收藏有效证明。

四、登记时间

(一)各位教师应于717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2026718日至831日之间的成果,可在收到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后补录。

(二)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附件2)、科技特派员科研工作量奖励申请表(附件3)、非A类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奖励申请汇总表由校企校地合作部统一提交至科研工作部备案。

五、登记注意事项

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若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若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若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的成果,在2025-2026学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将无法被核算。

六、相关材料

附件1:科研工作量核计相关文件https://kyb.xujc.com/gzlhj/list.htm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技特派员科研工作量奖励申请表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 ,联系电话:0596-6288830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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