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2026-07-02 浏览量:10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好!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的教育科学研究,经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开展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课题类别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2.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二、申报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等(以下统称教师)。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作为负责人主持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3.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4.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的课题前期研究成果(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教育厅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
(二)一般课题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博士学位。
3.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4.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5.作为成员参与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6.作为主要成员(含负责人排名前6)参与的课题前期研究成果(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
(三)重点课题申报团队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10人,一般课题申报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课题申报团队应依据《2026年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选题进行具体设计。选题应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需在论证材料中对选题作出说明,介绍选题研究的核心问题、视角等。重点课题申报应聚焦综合性研究,以及跨学校、跨学段、跨学科的系统性、协同性研究。
(四)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每位教师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类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文件或证书日期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6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位教师参与申报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得超过2项。各类在研国家级、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团队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进行申报。
(五)课题申报团队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情况,一经查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立项;相关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或立项的各类课题。
本通知所指的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省社会科学基金、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一级学会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教育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
四、我校申报安排
1.请申报人填写《申请评审书》、《设计与论证活页》,于9月3日前将《申请评审书》、《活页》、申报资格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科研工作部邮箱:jgxykyb@xujc.com。我部将根据上级单位的限额指标,视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推荐。
2.确定推荐名单后,通知申报人提交以下材料至科研工作部(主3#803):《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份,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3个钉子装订。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获准立项后,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协同研究课题可按工作需要设为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建立重大决策咨询研究快速响应机制,重点课题在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后,推荐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出结题申请。
(二)课题获准立项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按立项级别、成员排序等,对课题研究团队成员的人数进行调整。
(三)课题负责人应为结题必需成果的独立或第一作者。
1.重点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教育厅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在《教育评论》发表,或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视同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在高校学报、省级教育机构主办CN刊物上发表2篇文章;或出版1本学术著作。
2.一般课题结题必需成果。课题组形成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认定具有较大参考价值;或在高等学校、省级教育机构等单位主办的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期刊(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为准)上发表1篇文章;或作为第二作者参与出版1本学术著作;或主持编写1本教材。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联系人:林丽鹏 0596-6288255
科研工作部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