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22-2023学年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作者:  2023-06-25 浏览量:242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根据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现组织教师登记2022-2023学年已发表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各位教师登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于2023715日前准确、如实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范围:

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咨询调研报告、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含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学科竞赛指导等。

二、登录方式:

方式一:直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t.xujc.com

方式二:登录科研工作部网站http://kyb.xujc.com,点击“科研管理系统”链接直接进入。

注:校内网可直接登录,校外网需要通过VPN方式登录,https://webvpn.xmu.edu.cn/http/77726476706e69737468656265737421fbee598869287d5a7d468aa395

用户名:教工号(JGXY0000);初始密码:123456;角色选择:普通教师。

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如遗忘密码,请联系科研工作部郑翊君)。

三、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信息统一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查看、确认成果信息,无需重复登记;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第二完成人进行信息登记,以此类推。

(二)成果登记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应上传立项公文(纵向)或立项书(横向),提交结题应上传结题证书或结题通知。

2)论文成果应上传纸质版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A&HCISCISSCIEICPCI-SCPCI-SSH等论文还需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

3)著作成果应上传纸质版著作的出版合同、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的扫描件,专著须至少提供2篇与著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与他人合著的须提供撰写字数证明,否则按考核系数进行计分。

4)咨询调研报告应上传报告原件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采纳证明,包括主要领导批示或盖有政府部门公章的公函,并明确指出采纳内容和价值。

5)科研成果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

6)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上传授权证书。

7)艺术类、建筑类作品应上传发行、出版、获奖、参展、收藏有效证明。

8)学科竞赛指导应上传比赛通知、参赛报名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上须有竞赛组织单位签章。选择关联科研项目/成果的,需附相关科研项目/成果的信息。

四、登记时间

(一)各位教师应于715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2023715日至831日之间的成果,可在收到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后补录。

(二)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由校企校地合作部统一提交至科研工作部备案,参见附件7

五、登记注意事项

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若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若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若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的成果,在2022-2023学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将无法被核算。

六、相关材料: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用户手册(教师)

附件2:厦大嘉研〔2022〕1号: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2 年修订)

附件3:厦大嘉研﹝2022﹞5号:《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22年修订)》补充规定

附件4:关于艺术类、建筑类赛事及展览认定科研工作量的补充目录(试行)

附件5:厦大嘉研﹝2022﹞8号: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咨询调研报告科研工作量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6:核心学术刊物目录

附件7: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 郑翊君,联系电话:6288830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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