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申报】关于登记2017-2018学年科研成果信息的通知

作者:  2018-07-03 浏览量:662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为完成2017-2018学年全校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现组织教师登记2017-2018学年已获得的科研成果信息。请各位教师登录《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准确、如实登记科研成果信息,该信息将作为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范围:

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科研项目、论文、著作、咨询调研报告、成果获奖、知识产权(含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

2017-2018学年的科研考核范围为201791日至2018831日。

二、登录方式:

方式一:直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kyxt.xujc.com

方式二:登录科研工作部网站http://kyb.xujc.com,点击“科研管理系统”链接直接进入。

用户名:教工号(JGXY0000);默认密码:123456;角色选择:普通教师。

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如遗忘密码,请联系科研工作部赵莉莉。

三、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信息统一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登记,其他完成人查看、确认成果信息,无需重复登记;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第二完成人进行信息登记,以此类推。

(二)成果登记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材料),具体如下:

1)科研项目应上传立项公文(纵向)或立项书(横向),提交结题应上传结题证书或结题通知。

2)论文成果应上传纸质版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的扫描件;A&HCISCISSCIEICPCI-SCPCI-SSH等论文还需提供检索报告。

3)著作成果应上传纸质版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前言、目录、封底的扫描件,专著须至少提供2篇与著作内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与他人合著的须提供撰写字数证明,否则按考核系数进行计分。

4)咨询调研报告应上传相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包括主要负责人批示、公章、公函等,并明确指出采纳内容和价值。

5)科研成果获奖应上传获奖证书。

6)专利等知识产权应上传授权证书,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审核应上传文献详情及法律状态信息,参见附件4

7)艺术类、建筑类作品应上传发行、出版、获奖、参展、收藏有效证明。

四、登记时间:

(一)科研管理系统目前处于开放使用状态,教师应于2018727日前完成科研成果登记工作,727日以后系统将关闭2018727日至831日之间的成果,可在下一学年学期初201897-911日)补录。

(二)登记成果后,请各位教师及时查看成果审核进展情况,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如审核结果显示“退回修改”,请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则该研究成果被予以认定;如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则该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定。未按要求及时登记的成果,在2017-2018学年科研工作量考核中将无法被核算。

(三)校企合作创新平台、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的科研工作量应于2018911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科研工作部,参见附件5和附件6

五、相关材料: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版).pdf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年修订).pdf

附件3.核心学术刊物目录.rar

附件4.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审核需提交材料.docx

附件5.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企合作创新平台科研工作量核算单.docx

附件6.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科研工作量奖励申请表.docx

各位老师在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科研工作联系人或科研工作部咨询反馈。

工作负责人:谢清琳  工作联系人:赵莉莉,联系电话:6288292

  

科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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